請移交機關備妥
1.清冊一式3份
2.財產移撥單
3.函文至接管機關完成用印程序
4.接管機關應至地政機關完成土地(建物)變更登記
5.移交機關減列財產帳(系統可直接將帳撥給接管機關)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