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社會局「臺南市第7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」活動
一、為落實《兒童權利公約》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(§12),社會局每2年辦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,鼓勵兒少公共參與並提升公民素養,以實現公民社會願景。
二、兒童及少年代表任期自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,任期內將參與社會局辦理之各項培力課程、交流活動、權益營隊,及兒少權益相關會議等。
三、遴選資訊摘要如下:
(一)遴選資格:設籍∕就讀∕居住本市之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(即95年1月2日以後出生)中華民國國民;關心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,或具有參與公共事務、志願服務、社會公益團體活動等其他相關經驗者尤佳。
(二)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 112年10月25日止(郵戳為憑),一律採通訊報名。
(三)報名方式:團體推薦或自我推薦。
(四)詳細訊息、遴選簡章、海報電子檔及兒少代表介紹,請參閱社會局官網(網址;路徑: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首頁╱兒童少年福利╱兒少權益及兒少代表╱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)
四、隨函檢附遴選海報1件。
五、本案聯絡人及電話:黃念謹約用社會工作員;06-2991111分機591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