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186A號令修正發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「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」(網址:https://friendlycampus.k12ea.gov.tw/StudentAffairs/54/2),設有「相關法規」、「申訴、再申訴格式範例」、「資料檢索」、「人才庫名單」、「諮詢服務資訊」、「宣導資料(含學生申訴手冊)」及「問題專區」等資料,提供下載使用。
三、本市學生申訴再申訴諮詢窗口:教育局學輔校安科(聯繫電話06-2991111#83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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