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服務申請表
配合本局資訊安全政策,教育局各科室因業務需申請資訊服務者,請填寫資訊服務申請表,經審核通過始得執行該業務:1、網站及虛擬主機之申請2、系統開發需求申請3、主機平台等帳號申請4、VPN帳號申請
資通安全相關法規
項次業務名稱承辦人法規(含中央法規和地方法規)備註1資通安全吳奇穎1.中央法規:1.1法律1.1.1資通安全管理法(第1條-第15條、第19條)1.2法規命令1.2.1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1.2.2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1.2.3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(第1條-第10條、第17條、第18條、第20條)1.2.4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1.2.5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1.3行政規則1.3.1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
教育局網址對應服務申請
因承辦教育局活動相關業務,得使用教育局網址 *.tn.edu.tw 對外公開。例如 全國科展活動網站。 網址: sf.tn.edu.tw 申請需知: 請下載附件申請表格,並註記網址使用期限,最長不得超過 4年,若還有需求,得再提出申請。請檢袝件相關佐證文件或公文便簽至教育局資訊中心。相關網站需遵守本局資訊安全政策,詳情參閱資訊安全區(http://www2.tn.edu.tw/is.htm)。
設備服務申請表
網路電話故障等相關問題申請表。
愛課網開課申請表
※自110年8月起,申請開課單位需自行管理課程,包含回覆學員問題、監控修課通過狀態,課程統計等,資訊中心僅協助課程建置與技術問題。強制實施之課程,若因學員無使用愛課網經驗造成之操作問題,亦由開課單位自行調處。 臺南市愛課網(https://icourse.tn.edu.tw/)-開課申請表(目前僅提供教育局所屬各科室申請開課,不提供學校申請開課。請下載並填妥附件,經科室主管核章後,傳真或交換至教育局資訊中心(傳真:(06) 2130668、電話:(06) 2130669),收到開課申請表後,我們將與表內[開課申請者]聯繫協調,了解課程開設需求與評估可行性,才會進入課程建置程序,開課完成後(收件後5~7個工作天)會通知[開課申請者]確認課程無誤,始能對外公告開始修課。